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2-10-04 点击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近年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 制定了《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 在个别教师为人师表意识不强、践行准则自律不严的现象。为进 一步强化全省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观念,深入推进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范要求有效落实,积极推动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对我省7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某猥亵女学生问题
    2021年11月3 日,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教师李某在陕西商贸学院猥亵女学生,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给予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学校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按程序撤销了李某教师资格证书。
    二、榆林市靖边县第六中学教师苗某违规补课问题
    2022年 1 月 12 日,靖边县教体局督查组联合县“双减”工作专班,查实靖边县第六中学在职教师苗某在家中为5 名学生有偿补课,15天每人收费1000元。苗某的行为违反《严禁中小学 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经靖边县教体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苗某诫勉谈话,调离原单位处理。同时责令靖边六中领导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召开师德师风专题会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延安市志丹县志丹中学副校长杨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2年2月24日下午,延安市志丹县志丹中学副校长杨某某在质量检测考前巡查中,发现八年级(6)班白某某等多名学 生在教学楼4 楼楼道间追逐打闹,杨某某对学生白某某批评教育过程中实施了体罚行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相关要求,经志丹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志丹县教科体局研究决定,对杨某志丹中学副校长的职务予以解聘。
    四、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谷某微博发表不当言论问题
    2022年4月 10日、11日、12日,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谷某在个人微博上公开发表涉及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高校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当言论,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给予谷某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五、榆林市绥德县远竹中学教师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2年5月13日,榆林市绥德县远竹中学九年级七班教师常某某在上课期间,发现学生耿某某嬉笑打闹,影响正常秩序, 在制止过程中对其实施了体罚,导致耿某某面部受伤。常某某的行为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规定和《中 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相关要求,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 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学校给予常某某解聘处理,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就该事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六、延安培植中学(附设小学)教师刘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2年5月30日,延安培植中学(附设小学)教师刘某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因班级学生有打闹行为,对学生李某某实施体罚。刘某的行为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相关要求,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延安培植中学研究,给予刘某解聘处理,并给予执行校长王某停职处理,将学校德育主任马某某降为副主任,将年级组长苗某某降为普通教师,并取消马某某、苗某某一年内评优资格,扣发全年奖金。
    七、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廖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
    2022年6月18日,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廖某酒后失态性骚扰女学生,其行为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研究,给予廖某撤销党内职务、撤销教务处处长职务处分;并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教学 岗位,取消其两年内职称晋升、干部选拔、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撤销其2021年度学院“优秀领导干部”荣誉称号,追回2000元奖励和荣誉证书;对其在学院各类工作小组、学术组织等机构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7 起教师师德失范事件充分暴露了当前少数教师法规 纪律观念淡漠,底线、红线意识树立不牢,对十项准则和惩戒规则等职业要求学习不深,身体力行不够,也反映出部分地区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还抓得不严不实。这些教师师德失范事件中,违纪者本人虽然受到了法纪的严惩,但对教师队伍形象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希望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各级教育部门要以此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抓好警示教育,努力提升师德师风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要求,聚焦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高校教师发表不当言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学术不端、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相关问题线索要深入核查,对失德违纪者严肃惩处,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二要认真组织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认清新时代教师神圣职责 和光荣使命,熟练掌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 规则(试行)》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具体要求,树立师德为先观念,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和示范者。
    三要积极抓实失德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教育部和我省通报的各类教师失德违纪典型案例,在本地本校扎实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通过开展案例讨论、 组织对照检查、聚焦问题整改等方式从案例中剖析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失德违纪者的深刻教训警示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的,切实维 护师德纪律的严肃性,引导教师争当“四有”好老师和时代“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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