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4-09-12 点击数: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院民主化进程,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进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快我院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一)实行院务公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是加强民主监督、维护全院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  

(三)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  

(五)是实现学院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方法。  

我院要通过加强院务公开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树立高等学校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院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院务公开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  

(二)促进学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原则  

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措施的正确性和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度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三)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  

院务公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一方面,公开的内容要以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准,要维护学院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权力;另一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凡属院务公开的内容均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以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院务公开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  

院务公开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突出重点,公开要及时。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院管理、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和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院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管理、使用情况;  

3.干部和教职工的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学生干部的选拔、学生奖惩、优生评选、学生活动费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5.购置教学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方案及情况;  

6.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7.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确定的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招生计划、程序、政策及录取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勤工俭学、贷款、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办法,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等。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二)建立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通过学生及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公开有关情况。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对教职工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予以公布。  

(四)建立院务公开校园网网页,及时向全院教职工发布院务公开的内容和信息。  

(五)通过有关文件、公告等形式对学院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公开。  

(六)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和院领导接待日等,畅通院务公开渠道。  

(七)以通知书、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院务公开工作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包括操作程序、汇总意见、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数据核实等)。  

(三)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听取与反映群众意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的进行。  

六、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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