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9 点击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的通知》(陕高教〔201416号)、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陕高教纪办〔2014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进一步明确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委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院纪委的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领导责任、班子主要成员的党风廉政分管责任的具体内涵。请监督执行。  

附件:  

1.院党委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2.院纪委的党风廉政监督责任  

3.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领导责任  

4.班子主要成员的党风廉政分管责任  

 

 

 

                      中共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   年11   月19    

 

附件1  

院党委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学院发展的方方面面,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1.从严管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学院党委要带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党委成员要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  

2.选用党和群众需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公平公正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强纠风治乱,经常性了解和研判师生职工的意见,下大力气整治各种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巩固和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毫不放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一系列禁令,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4.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6.管好领导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党委班子成员要牢记使命、敢于担责,认真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的政治责任。坚持从我做起,以上率下,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附件2  

院纪委的党风廉政监督责任  

 

1.积极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  

2.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院党委权威;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坚决查办各种案件。学院内部坚持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发生的腐败案件。强化信访职能,重视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对信访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上报学院党委。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4.坚定不移地推进作风转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 “四风”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好转;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现的问题,形成强大震撼。  

5.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6.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既追究决策、执行等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又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好。  

附件3  

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领导责任  

 

1.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廉政领导责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推动。党政主要责任人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题研究、分解任务,抓好督促落实。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和监督,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职尽责。  

4.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附件4  

班子主要成员的党风廉政分管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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