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职院党〔2019〕51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省委管理党委书记和校长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9〕15号)精神,加快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经
2019年
8月
29日
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成员:纪检监察、党政办、组织、宣传、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1.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沟通、分析、研判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信访件查办、明察暗访、政治监督及日常监督等情况,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2.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小组各成员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在事前及时与协调小组办公室沟通,主动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自觉开展日常监督。对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院党委开展专项治理或建章立制。通过监督检查督促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工作部署。
3.促进监督的再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正职,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中层领导干部落实领导责任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比重,做好函询工作。加强对学院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督促其依据院内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落实监督的再监督。
4.协助院党委开展院内巡察。梳理归纳巡查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措施台帐,督促学院基层党组织做好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5.协调其它需要监督的相关事宜。
中共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
年8月29日